——機制建設 內/容/來/自:中-國/碳-排*放^交%易#網-tan p a i fang . com
2005年歐盟啟動了排放交易機制,涉及的工業(yè)部門覆蓋發(fā)電和供熱企業(yè)、煉油企業(yè)、金屬冶煉加工企業(yè)、造紙企業(yè)和其他高耗能企業(yè)。按照這一機制,各成員國應制定每個交易階段二氧化碳排放的“國家分配計劃”,為有關企業(yè)提出具體的減排目標,并確定如何向企業(yè)分配排放權。該機制共分為三個交易階段,即2005—2007年、2008—2012年和2013—2020年。
2006年3月歐盟委員會發(fā)表《歐盟能源政策綠皮書》,提出強化對歐盟能源市場的監(jiān)管,開放各成員國目前基本封閉的能源市場,制定歐盟共同能源政策;鼓勵能源的可持續(xù)性利用,發(fā)展可替代能源,加大對節(jié)能、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投入;加強與能源供應方的對話與溝通,建立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國際機制;在與外部能源供應者的對話中,歐盟應“用一個聲音說話”。 本+文+內.容.來.自:中`國`碳`排*放*交*易^網 t a np ai fan g.com
——標準與立法
2006年10月歐盟委員會公布了《能源效率行動計劃》,這一計劃包括降低機器、建筑物和交通運輸造成的能耗,提高能源生產領域的效率等70多項節(jié)能措施。計劃建議出臺新的強制性標準,推廣節(jié)能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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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月歐盟委員會通過一項新的立法動議,要求修訂現行的《燃料質量指令》,為用于生產和運輸的燃料制定更嚴格的環(huán)保標準。從2009年1月1日起,歐盟市場上出售的所有柴油中的硫含量必須降到每百萬單位10以下,碳氫化合物含量必須減少1/3以上;同時,內陸水運船舶和可移動工程機械(行情 專區(qū))所使用的輕柴油的含硫量也將大幅降低。從2011年起,燃料供應商必須每年將燃料在煉制、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在2010年的水平上減少1%,到2020年整體減少排廢10%,即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億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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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項目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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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2月歐盟各成員國一致同意,發(fā)起了“歐洲經濟復蘇計劃”。50億歐元中的一半將用來資助低碳項目:10.5億歐元用于7個碳捕獲和儲存項目,9.1億歐元用于電力聯(lián)網,還有5.65億歐元用于開發(fā)北海和波羅的海的海上風能項目。 本`文-內.容.來.自:中`國^碳`排*放*交^易^網 ta np ai fan g.com
2009年3月歐盟委員會宣布在2013年之前投資1050億歐元支持歐盟地區(qū)的“綠色經濟”,促進就業(yè)和經濟增長,保持歐盟在“綠色技術”領域的世界領先地位。款項全部用于環(huán)保項目以及與其相關的就業(yè)項目,其中540億歐元用于幫助歐盟成員國落實和執(zhí)行歐盟的環(huán)保法規(guī),280億歐元用于改善水質和提高對廢棄物的處理和管理水平。